绥棱林业地区工商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工作流程
一、《收费许可证》审验流程
1、每年一至三月进行收费许可证年审,收费单位应如实填写收费许可证申请表和审验报告书。
2、对审验合格的,由价格主管部门加盖年审章后将收费许可证返还给收费单位。
3、对审验不合格的,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书面说明理由。
4、十五日内收费单位领取收费许可证。
二、《收费许可证》换发流程
1、收费单位实施收费二十日前或批准文件规定的期 限内向价格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
2、对符合规定的,收到申请十五日内,核发收费许可证。
3、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单位不予核发并说明理由。
4、收费单位领取收费许可证。
三、价格认证流程
1、价格认证的委托
公民、法人委托价格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填写价格认证委托书。
2、价格认证的受理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委托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委托,价格认证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3、价格认证的调查
对委托认证事项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的勘察、核实及收集相关资料。
4、进行价格认证并出具价格认证结论书 。
5、复核裁定
当事人对价格认证或者补充认证结论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向办案机构提出,办案机构认为当事人异议成立或者本机构对认证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原价格认证机构的上级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认证机构重新认证。
绥棱林业地区工商物价局
(绥棱林区价格认证中心)
200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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