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征用林地的申报材料
(一)、用征用林地的建设单位法人证明。
建设单位或其法人代表变更的要有变更证明。
(二)、建设项目批件
1、大中型建设项目,要有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初步设计批复。
2、小型建设项目,要有选址和用地规模的批准文件。
3、勘查,开采矿藏项目,要有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其他相关批准文件。
4、因建设项目勘测设计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要有建设项目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5、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要有县级以上林业(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其他证明材料
占用征用保护区范围内林地的,要提交有关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项目建设的证明材料。其中:占用征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林地的,要提交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的意见;占用征用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林地的,要提交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的意见。
(四)、林地权属证明。
(五)、签定林地、林木补偿和安置补助协议。
(六)、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七)、林业局确认申请材料齐全,合格的,应当组织制定在当年或次年内恢复不少于被占用佂用林地面积的森林植被措施。
(八)、建设用地单位申请占用林地时,填写《占用征用林地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