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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绥棱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018-05-30

关于建立绥棱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8〕12号)和《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黑森民〔2018〕1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绥棱林区殡葬管理与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建立绥棱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全局殡葬管理与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总局关于殡葬管理与改革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全局殡葬管理与改革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突出问题,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深化殡葬移风易俗,全面推动绥棱林区殡葬改革进程。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凌长伟    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局长

人:牛学银    副局长

     副局长

刘士忠    公安局局长

姚清波    宣传部部长

   员:马肇涛    副总工程师、防火办主任

潘凤江    局办公室主任

商成发    民政局局长

高亭享    发改局局长

毕有志    资源环保局局长

马树斌    水务局局长

吕玉廷    住建局局长

姜作鹏    交通运输局局长

夏钦峰    卫生局局长

朱亚臣    教育局局长

鄢德义    安监局局长

冯春华    统战部部长、文明办主任

     政法委副书记

徐福利    工会副主席

李晓燕    宣传部副部长、广电局局长

周星池    团委书记

孙德会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文化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于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商成发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召开。根据工作需要,经总召集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接任者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四、有关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自身职能,主动研究涉及殡葬管理与改革工作的有关问题,及时提出需要联席会议研究和讨论的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并按要求准时向牵头部门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共同做好全局殡葬管理与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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