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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关于加强野生药用植物成熟期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8-09-05

绥棱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关于加

野生药用植物成熟期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上各林场(所):

目前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林区已进入野生药用植物生长旺盛期,按照黑龙江省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黑林供【2018】9号文件《关于加强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林区野生药用植物成熟期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和绥棱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工作安排。为防止“掠青”等违法采摘野生药用植物现象的发生,要求山上各林场所做好野生药用植物的保护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一是提高对绥棱林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意识,明确职责,制定责任制落实到人,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二是加大上山巡查力度严格按照《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进行执法检查,有效防止五味子“掠青”、“割藤”和刺五加“挖根”等违法性,破坏性采摘,使绥棱林区野生药材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繁育,合理利用好资源。

二、广泛宣传,务求实效

依据《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微信、横幅等媒体形式不间断宣传,使其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加强普及野生药用植物知识宣传,使重点国有林管理局的职工群众及周边村民都能了解野生植物药物有效成分、药用部位与各类药材采摘期,不盲目采摘、不非法采摘。

三、严格执法,履职尽责

严格执行《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严格执法程序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破坏野生药材资源的违法分子无下手之处。坚决打击野生药用植物成熟期“掠青”、乱采乱挖等不法行为。发生案情及时逐级上报。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将组织林区供销合作社、资源、林政等相关部门到山上林场所对野生药用植物成熟期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各单位于2018年8月25日前将野生药用植物成熟期保护管理工作落实情况书面报绥棱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商业局)。

联系电话:13115655027、1804512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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