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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屯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人高级技师、技师评聘工作的通知
2010-08-20

山河屯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
工人高级技师、技师评聘工作的通知
山林劳字(2010)68号

各基层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2000】23号和黑龙江省森林工作总局发黑森劳字【2001】118号。“黑龙江省森林工作总局关于加强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系统十五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通知”、黑森劳字【2001】43号“黑龙江省森林工业局关于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企业开展技师、高级技师以考试评试点的通知”精神,为了企业职工能够自觉钻研技术,刻苦学习文化知识的积极性,涌现出一大批在生产实践中起带头作用的优秀技能人才,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局高级技师、技师评聘制度,结合我局实际情况通知如下:
一、技能评定。
企业职工的技能评定实行分级管理,以考代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由林业局组织培训,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由省森林工业总局组织考试评定,高级技师,由省组织考试评定。
1.申报条件。
初 级 工: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工种满2年以上;
中 级 工: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工作满7年以上;
高 级 工: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工作满12年;
技    师: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工种15年以上;
高级技师:技师任职3年以上,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和综合操作能力,在技术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成绩显著。
    2.考核发证。
在培训结束后,由总局组织统一考试。考试题由国家林业局或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中抽取。
考试、考核合格者,发给职业资格证书。做为从业、上岗、晋级的依据。
考核包括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技术业务水平三个方面。
二、 聘任原则。
1、职业资格证书评定与聘任相分离的原则;
2、专业对口的原则;
3、职业技能等级岗位津贴按聘任标准的原则;
4、单位推荐,林业局审批的原则。
三、待遇。
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黑劳社发【2000】23号文件规定,受聘后高级技师岗位津贴,每人每月50元;受聘的技师岗位津贴每人每月20元;
四、申报审核办法。
    本人申请、单位初审、林业局审核,省森林业总局审批合格后参加由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总局、省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统一考试。
开展高级技师、技师评聘工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
快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高级技能人才培养,拓宽我局的技能人才成长渠道,实行职业技能社会化的重要举措;此项工作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林业局决定成立由王永利副局长为组长,劳动、纪委、人事局、工会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做好申报,评聘工作,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高级技师、技师评聘领导小组:
组  长:王永利
副组长:秦成山  那子瑜
成  员:王洪波、张振范、王真君、韩振军
   下设办公室在劳动局,成员劳动局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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