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局址基础设施规划
第一节 局址道路交通工程规划
第三十一条 局址对外交通规划
31.1公路
方正林业局目前无铁路交通,对外交通联络主要依靠两条公路。一条是省级方虎公路,另一条是国家二级的同三公路。
31.2水路
根据方正林业局局址航运交通无法正常保证通航的现状,确定水路仅作为一个辅助通道。
31.3客运站
规划将设在工厂路的客运站取消,搬迁至现畜牧场位置。新规划客运站用地4.5公顷,客货运在一起(分区管理),其中包括出租车停车场用地2000平方米。
第三十二条 局址街道路网规划
32.1规划原则:按照街道性质、道路交通量,建立完善的局址道路网体系。
32.2道路网规划以改扩建为主,以调整线位为辅。改造结合用地布局的调整,改线则需结合局址交通环境的改善而做。
32.3道路改扩建尽可能利用原有路基,在此基础上加固、拓宽,改线则尽可能少迁民居、公企事业单位。
32.4街道规划要便于地表水排除和今后各种管线留有地下走廊布置,满足城镇环境卫生要求。
32.5街道规划应充分考虑道路视觉景观和烘托沿街建筑魅力的要求,注意景观与功能的协调统一。
第三十三条 道路空间结构
确定局址道路空间网架结构为“四纵四横二环”。
33.1四纵是指以西环路、方林路、农林路、东环路为局址纵向道路网骨架。
33.2四横指以方北路、通江街、粮库街、学生街为局址横向道路网骨架。
33.3二环指以由西环路、农林路、通江街、学生街组成的环路,视其为内环,以靠山路、东环路、方北街、工业路、板厂路、贮木路、西北街、西环路、端街组成的环路为外环。
第三十四条 道路等级确定
方正林业局局址街道宽度一览表
序号 |
建筑红线宽度(m) |
车行道宽度(m) |
路侧带宽度(m) |
设施带宽度(m) |
绿化带宽度(m) |
人行道宽度(m) |
干路 |
56.8 |
16.8 |
2.5 |
13.5 |
4.0 |
38 |
14 |
2.5 |
6.5 |
3.0 |
30 |
14 |
2.5 |
2.5 |
3.0 |
支路 |
20 |
10 |
2.5 |
2.5 |
0 |
注:1、设施带上面铺砌作为人行道使用;
2、人行道是主要街道一层商服门前人行道;
3、支路无商服不设人行道,以设施带作为人行道使用。
第三十五条 停车场规划
35.1在人流、车流相对密集的公共场所前规划布置停车场,规划停车场出入口距道路交叉口的中心距离≥50米。
35.1.1局办公楼、宾馆为退红线建筑,院内设停车场。其它如商贸、金融中心及娱乐中心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均在通江街方向设立停车场。每个停车场停车位在10个左右为宜。
35.1.2中心休闲广场、沿江公园、东山公园进出口处,设停车场,停车位在20个左右。
35.1.3商业步行街两端应设停车场,停车位在10个左右为宜。
第二节 给 水 工 程
第三十六条 近期预测用水量5890吨/日,远期预测用水量9038吨/日。
第三十七条 给水系统采用生产-生活-消防合用的给水系统。给水管线敷设采用环状为主、枝状结合的方式,统一供给局址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及消防用水。
第三十八条 目前水源地不能满足局址用水要求,规划利用地表水或浅层地下水作为局址的主要供水水源。水源地规划在5公里处,小罗密河上游。
第三十九条 近期新增三眼大口井,远期新增一眼大口井,每眼井出水量2400吨/日,日总出水量9600立方米,以满足方正林业局局址居民生活和生产用水。
第三节 排 水 工 程
第四十条 排水体制采用分流制,即生活污水、雨水分流排除。
第四十一条 近期预测生活污水量4700立方米/日,远期预测生活污水量7300立方米/日。
第四十二条 远期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0.73万立方米/日,规划新增生活污水排水管线17公里。
第四十三条 雨水量预测最大排放量为21000升/秒。规划新增雨水排水渠道20公里。
第四十四条 局址污水的受纳水体为松花江。
第四节 供电工程规划
第四十五条 电网规划
45.1方正林业局电力工程总体规划是在局址总体规划及国网电力系统规划基础上进行,从全局出发,充分考虑社会、经济、环境的综合效益,满足近期及远期负荷用电要求,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关系。
45.2本次规划结合林网改造,彻底解决林业局供电质量问题,在医院南侧新建110kV/10kV中心变电所一座,变压器容量为8000kVA。新建110kV线路一条,线路长度为4km,采用LGJ-70导线。取消原有开闭所。将原有6kV配电线路电压提升到10kV。
45.3其规划容量能够满足近、远期林业局生产及生活用电负荷。
第四十六条 局址近期规划目标年的负荷用电量为3880kVA, 远期规划目标年的负荷用电量为5070kVA,人均综合用电量为200kWh/人,接近《城市电力规划规范》对用电水平较低城市人均综合用电指标的界定。
第四十七条 根据地形地貌及负荷分布,确定配电网由环网结构和相对独立的供电区域组成,将配电网改造成绝缘水平高、电源分布合理、网架灵活可靠、互带能力强的坚强网架,配电网综合线损率达到4%以下。
第四十八条 局址内主要街道的线路,采用地下电缆;现规划区内若有可利用的电杆至少同杆双回架设,最终改为地下电缆。
第四十九条 新建小区应采用箱式变,配电线路全部为地下电缆。
第五节 电 信 工 程
第五十条 传输网
50.1局址建设光缆干线,以满足未来住宅小区及大用户等对通信的要求,现有的光缆线路逐步开通及普及ISDN、ADSL,使传输网具备数据传输功能。
50.2近期建设地下光缆2km以满足周边地区用户通话质量及上网的问题.远期使地下通信光缆网络覆盖全局。
第五十一条 交换网
51.1根据方正林业局人口发展预测,近期不增加交换机容量,以提高电话普及率为主。
51.2近期住宅电话普及率达到90%,远期住宅电话普及率达到100%。
第五十二条 移动网通信网
52.1近期目标是提高移动通信的用户数量。
52.2远期加强山上移动通信建设,拟建移动通信基站6座。建设地点拟定在陈所、曙光、保马庄、石河、响河、十七公里,移动通信向宽带信道发展。
第六节 广播电视工程
第五十三条 近期实现有线电视干线光缆化,为有线电视双向传输奠定基础。在局办公会议室、宾馆、文化场所等地实现电视信号回传,重要会议和文体活动可现场传播。远期实现光缆覆盖全局,且延伸到终端(用户端)。
第五十四条 近期实现有线电视二次加密,以实行计算机收费管理。
第五十五条 近期完成局址有线电视主干线改造为地下光缆。
第五十六条 近期使有线电视普及率达85%以上,远期普及率达到100%。
第五十七条 改善广电局办公条件和办公环境,翻建广电局办公楼。
第五十八条 更新摄象设备,拟增加四台摄象机。
第五十九条 为丰富林区职工群众的文化娱乐生活,拟增加中央9-11频道及天津、重庆、上海、北京等电视频道七个。
第七节 供 热 工 程
第六十条 供热原则
以工业建筑、公共建筑、住宅楼采暖用热为主,适当考虑平房区居民生活用热。
第六十一条 热指标确定
方正林业局局址供热综合热指标为70W/m2。
第六十二条 热源
62.1近期规划新建J1、J2、J3、J4四处集中供热锅炉房,供热能力分别为21MW,28MW,14MW,8.4MW。
62.2远期规划新建Y1一处集中供热锅炉房,供热能力分别为21MW。
第六十三条 热力网
63.1采用枝状管网,管网敷设尽量靠近热负荷集中地区。
63.2管道采用聚氨酯预制保温管道直埋敷设方式,管道热补偿采用全埋型波纹补偿器。
第八节 环境保护工程
第六十四条 规划逐步消除噪音及“三废”等污染,使林区城镇达到绿色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城镇标准。到2020年各项环境指标的平均值应控制在以下范围内:
64.1空气环境
根据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局址大气达到二级标准。
64.2水环境
根据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定,该局址的松花江应为Ⅱ类水域,因此各项指标应执行Ⅱ类水域的各项要求。
生活饮用水水质要达到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CJ94-1999。
64.3室外允许噪声标准
根据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有关规定,按各类区域不同分别执行一类至四类标准。
64.4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近期实现50%,远期实现100%。
64.5集中供热率
近期实现50%,远期实现100%。
64.6工业废弃物及煤渣等回收率
近期实现50%,远期实现95%。
64.7生活垃圾处理程度
按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近期实现70%,远期实现100%。
第九节 环境卫生工程
第六十五条 近期卫生填埋前进行预处理,实行垃圾分类,以实现资源化、减量化及无害化。远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之后,分类打包外运。有机废物堆肥供农业、林业使用。
第六十六条 规划共建15座公共厕所,其中二类公共厕所4座,三类公共厕所11座。
二类公共厕所每座建筑面积50平方米,三类公共厕所每座建筑面积30平方米。
第六十七条 在哈依公路东出口五公里处设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一处,容积为20万吨。
第五章 防 灾 规 划
第一节 防 洪
第六十八条 江堤规划建设
68.1结合江畔公园设计,对江岸进行护岸规划,确定松花江岸的顶面平面位置,然后以江岸顶面向江内按1:2.0米边坡坡率,然后以浆砌块石铺砌、护坡。
68.2沿岸坡面可一坡,也可设计为两坡或多坡。江岸铺砌时,应隔一段距离设一处宽不小于8.0米的踏步直通江边,供游人江边游览使用。小罗密河河岸铺砌护岸,沿河绿化,清理垃圾。
第二节 消 防
第六十九条 消防规划
69.1根据《城镇消防站布局与技术装备配备标准》,结合方正林业局局址实际情况,近期规划在局址内设置防寒式消防水鹤3处,使位置分布均匀,供水服务半径合理。
69.2将现有消防站搬迁至农林路一侧,提升为二级消防站,配备消防车6辆。消防站内设备设施尽量完善,使之能够满足局址的消防需求。
69.3根据公安部《消防队(站)事业计领标准》、《实用消防手册》有关规定,消防站内建设拥有2500平方米的消防训练场地,消防站内应设置不少于4层的训练塔,其正面设置不小于35米的训练跑道,并应设置室外消防梯。
39.4在贮木场和油库位置设置相应数量的室外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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