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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林业局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机构
2009-11-03

    



      1、行政办公室 (挂企管科、档案馆、局志办、政务公开办公室、汽车家电下乡办公室牌子)  
      协助林业局安排全局性的重要工作、重大部署,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林业局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和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围绕重点工作和林业局领导的指示,组织调查研究,提出建议;负责以林业局及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文件、情况通报的审核工作和汇报材料、领导讲话等材料的起草、综合工作;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请示总局、管理局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领导审批。督促检查林业局各部门、各基层单位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总局、管理局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的指示、批示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负责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基层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协助林业局领导组织处理重要问题和突发事件及重大事故;负责搜集、筛选、传递、编发、反馈政务信息和林业局大事记;负责林业局电子政务工作;负责林业局的档案资料工作,并对全系统进行指导检查;负责指导和规范全系统的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负责林业局政务值班工作;负责《方正林业局志》的编撰、终审、出版等项工作,指导全系统年鉴、地方史、部门史等日常工作。负责方正林业局企业管理工作 ,负责综合监测和分析全局经济运行态势,负责全局的宏观管理和综合指导。落实年度林业局与各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检查、兑现、奖惩。指导企业加强和规范经营管理,推广先进管理模式、现代化管理方法和先进典型经验;负责林区企业改制和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工作;推动林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组织申报企业划类、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和现代化管理成果,推荐管理省级优秀新产品项目;负责企业信用管理工作;负责企业管理人员培训;负责林区民营企业管理工作;负责家电汽车下乡管理工作,负责对下乡销售网点的审批、检查、监督、管理和补贴的发放,完成领导临昌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   任:姜凤刚     电话:0451——57194117
      副主任:孙丽民     电话:0451——57194214
      副主任:李庆华     电话:0451——57194714
      2、司法局(挂法制办、道路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
     负责承办涉及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林区的有关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工作,并建立和督促落实有关配套规定和工作制度,指导、督促、检查林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林区内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考核评议工作;负责对行政执法单位贯彻实施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行政执法单位履行法定职责;对行政执法单位做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各类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依法纠正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负责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或组织起草、审核、修改、协调、论证、发布、解释工作,并负责上报备案。负责清理、修订、废止和编撰规范性文件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考核,对行政执法证件实行统一规范和管理,督促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负责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救济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工作,提出改进行政执法的建议;承办依法管辖的行政投诉、行政赔偿案件和其他涉及本局的诉讼案件;负责协调行政执法单位之间的行政执法矛盾;负责法制研究工作,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带有普遍性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的意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   长:鲁统富     电话:0451——57193768
      副局长:谭丽娟     电话:0451——57194257
      3、信访科 
      负责受理林业局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对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和意见,进行筛选和综合分析,向领导提出意见或建议;了解、掌握林区信访工作情况和来访信息、动态,并及时反馈情况;承办上级领导信访电话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宜;负责林业局信访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处理信访案件,指导林业局各基层单位的信访工作;负责维护各级领导机关正常信访工作秩序。 
      科   长:李东兴     电话:0451——57194462
      副科长:张德宽     电话:0451——57194462
      4、民政局  
      负责制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民间组织登记管理;优抚安置;救灾救济;社区建设;婚姻登记;殡葬改革;区划地名;福利设施;有奖募捐及彩票发行;城市低保。
      局   长:赵桐欣     电话:0451——57182919
      副局长:李金波     电话:0451——57194211

      5、武装部 负责民兵整组工作,确保组织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负责民兵政治教育落实,负责学校学生国防教育的落实,坚持以增强国防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四课”教育;按照规定落实参训人员,做到无漏训,维护社会治安等活动,负责民兵武器装备管理;完成年度征兵工作,做好适龄青年兵役登记工作,按时完成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统计工作;积极组织和带领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广大民兵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的突出作用;重大节日期间,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长:鹿先印     电话:0451——57193577

      6、审计科
      负责对方正林业局局属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内控制度、基本建设项目决算、专项资金使用等进行审计监督;对基层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任期内经济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按照林业局、局长的委托或指令,对局属经济核算单位进行审计调查或专案审计;完成上级部门、林业局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科   长:田立文     电话:0451——57194256
      副科长:崔殿民     电话:0451——57194256
      7、营林处    
      负责对全局各林场森林经营、更新造林和营林生产总体发展规划等工作的行政管理及监督、指导、检查。负责制定全局营林生产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负责对全局各单位园林绿化工作和适龄公民义务植树的宣传、检查、评比、表彰工作;主管全局林木种苗经营管理、技术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主管全局森林病虫害防治及检疫、发布林区物候气象预测预报及各种灾害性天气等级预报工作;负责对全局林木种子苗木、植物检疫、森林物候气象等工作实施依法行政管理;督促检查各林场营林部门业务工作;监督、检查、验收营林生产各项作业质量,出据财务验收合格证;提出全局营林生产计划、财务计划的初步方案并对营林生产计划、财务计划跟踪问效;负责对全局营林生产调查设计的技术指导和初审工作;负责对全局营林机械的技术管理;负责营林生产资料调配等项工作;负责营林工作的执法检查;负责营林行业技术业务培训工作。 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林木种子法规和政策,并对本局林木种子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具有对林木种子行政案件的行政处罚权。负责林木种苗工程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的编制及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实施的指导、组织、管理、检查等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的计划、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负责本局《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和《林木种子运输证明》的使用、监督、检查等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林木种子生产发展的建设规划。负责林木种质资源的管理、调查。进行种质资源的搜集、整理、保存和利用等工作负责本局林木种子的采集、收购、调制、贮藏及调拨等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生产基地(种子园、母树林、良种基地)的抚育、卫生伐的调查设计、生产技术指导及检查验收工作。 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森林植物检疫条例》、《森林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黑龙江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办法》、《黑龙江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本林区森林病虫害监测预报、防治及森林植物检疫工作;指导、监督森林病虫鼠害防治和检疫工作;在本林区内开展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工作,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与调运森林植物检疫证书;培训本林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执法管理和技术人员;组织推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先进适用技术。
      主   任:陈忠财     电话:0451——57194506
      副主任:汤旭日     电话:0451——57194505
      副主任:王振江     电话:0451——57194505
      8、资源科  
     组织指导林区资源管理;负责森林资源数据统计、管理和上报。开展森林经理调查和规划设计工作;上报年度森林总采伐量计划和木材生产计划,经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区林地林权管理,监督征用、占用林地和林地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林权证的审核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林区野生动植物资源;组织、监督林区水资源管理工作。
      科   长:王   琢     电话:0451——57194517
      副科长:陆国彬     电话:0451——57194316
      副科长:张铁华     电话:0451——57194316
      副科长:汤国华     电话:0451——57194316
      9、卫生局(与防疫站合署办公)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林区卫生系统各项事业的发展规划与计划;统一管理林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依法处理医疗纠纷;负责实施儿童计划免疫、传染病、结核病和地方病防治及爱国卫生工作,管理、监督、监测林区公共场所、食品、学校、放射、饮水卫生、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对林区居民进行健康教育;负责初级卫生保健、妇幼保健工作;负责林区内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时的卫生救援及疾病防疫的组织落实工作。
      局  长:于锐民    电话:0451——57194260
      副局长:郝明杰   电话:0451——57194183
      10、计生办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党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局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人口计划,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全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制定全局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局生殖保健服务规划与规范,综合管理全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优生优育工作。监督检查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依法对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接待处理人民群众关于计划生育问题来信、来访,负责对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指导全局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负责全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及服务工作。
      主   任:于世焕    电话:0451——57194344
      副主任:李广玉    电话:0451——57194344
      11、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的实施;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检查全区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维护、管理防火设施及设备;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配合有关机关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主  任:鲁统春    电话:0451——57182119
      书  记:吴国庆    电话:0451——57194322
      12、林政科
      综合管理全局的林政工作。负责安排布置督促检查所辖区的林政工作,调查处理林林政案件;依法管理所辖区的山权、林权、森林资源的利用、销售、运输。掌握所辖区林政情况,定期总结工作,推广交流经验,表彰奖励护林有功单位和个人。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情况;接待和处理林政信访,依靠群众开展林政管理工作。拟定所辖区林政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林政管理档案;抓好林政护林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护林员、检查员的培训,提高人员自身素质,依法查处索贿受贿、贪赃枉法、坚守自盗、违法乱纪的林政干部和护林员。
      科   长:鲍国柱    电话:0451——57194643
      副科长:李显义    电话:0451——57194473
      13、安全监察管理局
      研究提出全林区安全生产重大决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林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林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全林区各单位、部门规划、技术改造、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承林业局安委会召开的各类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综合管理全林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起草林区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研究、分析通报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法》赋予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全林区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林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负责整合全林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林区安全伤亡事故调查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依法组织、协调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制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综合监督管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全林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林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林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监督林区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监督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组织开综合展安全生产方面的的交流与合作。贯彻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行资格制度;依法监督检查“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承办林业局和林业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   长:张健民     电话:0451——57194510
      副局长:刘志学     电话:0451——57194510
      14、多种经营局
      负责全局施业区内除木材以外的多种经营农业用地、草原、水域、矿藏、林间空地、经济动植物等林副特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负责全局从事多种经营的全民、集体、个体、私营等所有制企业的行业指导;拟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发展战略,制定政策,提供技术、信息、培训等服务,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多种经营行业年度计划,承担年度统计,并进行综合分析;负责多种经营专项贴息贷款的业务指导;负责农业开发项目的立项、评估、审定、申报、实施、监督;负责全局绿色食品的开发及品牌管理和北药基地建设;负责矿产、建材、食品加工、工艺美术等工业管理;负责与上级对口部门业务协调及衔接。负责全局畜牧业的管理和畜禽防疫、检疫工作 ;实施林场、单位动物疫病及其产品检疫工作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制定的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做好本单位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依法行使检疫职权,对动物和动物产品具体实施检疫操作、出证,对进入流通的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并拥有行政处理;对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警告或报告委托单位给予处理、处罚;对屠宰厂动物及其动物产品实施定点检疫,对动物产品的普遍卫生质量负责,经检疫符合动物防疫卫生要求的胴体加盖验讫印章,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同意使用的验讫标识,以及出具畜牧兽医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按规定作无害化处理。
      局  长:赵桂安     电话:0451——57194563
      书  记:牛生财     电话:0451——57194071
      15、方正林业地区公安局
      负责辖区内。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森林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森林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局  长:王德军     电话:0451——57182996
      政  委:蔡久成     电话:0451——57193513
      16、公路管理处
       负责林区专用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并接受省交通主管部门及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总局生产交通局的监督指导,负责林业专用公路交通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局系统自行投资建设的专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
      主  任:闫立山     电话:0451——57194230
      书  记:翟瑞才     电话:0451——57194229
      17、劳动局(就业局、人力资源合署办公)
      负责劳动力调配;劳动工资统计;劳资档案管理;“小额贷款的发放和收回”;社保补贴发放;劳动能力鉴定;技校招生;一次性安置;“下岗优惠证的发放、年检”;下岗职工培训;劳动工资计划;劳动合同签定;劳动保障监察;下岗再就业;职工退职、退休;退休职工调待;金保工程建设;医疗保险;劳动争议调解;职工工资调整;新录用人员定级;接受转业兵;月间审核工资;定额工作等工作。
      局   长: 姜   英     电话:0451——57194155
      副局长: 孙士国     电话:0451——57194217
      18、机电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及上级机关设备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的设备管理实施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企业设备的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调试、维修使用、更新改造、调剂转让、报废及再利用的全过程管理工作。负责检查指导设备的管、用、养和技术改造工作;负责下达和考核各单位的设备、电力、能源管理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负责机电设备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能源管理与综合利用工作和节能监测站的管理与指导工作;负责电力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林机企业经营管理,自备发电厂经营管理和企业供、用电管理工作;负责行业内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及总结、交流、评比、推广先进经验;负责行业职工的技术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对承包、租赁、合资合作等单位设备的监管,参与企业设备资产变动的审核、鉴定、评估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进入林区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及个体的设备进行监督管理。
      科  长:孙  录       电话:0451——57182931
      19、生产科
      负责木材生产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伐区、运输、贮木、木材检验、调度管理工作和技术业务指导,制定与修订具体实施细则、制度、办法,搞好技术业务基础工作的建设;负责生产、检验的技术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林区防汛工作。
      科   长:匡凤海     电话:0451——57194213
      副科长:高延军     电话:0451——57194242
      副科长:王玉峰     电话:0451——57194242
      20、街道管理处
      方正林业地区街道办事处下设十个社区,主要负责管理高楞地区的退休党员、环境卫生、绿化美化、计划生育、劳动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同时还协助多经局、营林处、防疫站、民政等部门办理相关的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和协调单位与社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址绿化及责任区分配管理工作,负责绿化责任区树木、草坪、花草、绿篱的种植、管理、管护工作及种子采集等工作。负责局址主街面、巷道、排水沟及道路两侧的垃圾清理工作。每天早上定时清扫,并达到规定标准。指导和协调地区单位及社区做好辖区单位及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劳动保障和再就业的宣传咨询工作。 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服务。负责摸清辖区内贫困户的底数,并登记造册,建立信息库,健全各种救助制度。负责城管行业的执法工作;负责查处违反《市政公用设施管条例》的行为;负责行政诉讼、复议和应诉工作。贯彻宣传、执行林业局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负责城市道路、桥梁、排水等市政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林业局市政路桥设施养护、维修工作,负责占、挖林业局道路等市政设施的项目审批及占道费收缴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对丢失及破损的马葫芦盖进行修复与更换。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照明、亮化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负责组织林业局照明、亮化;负责监督检查指导照明、亮化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养护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林业局有关户外广告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户外广告(包括高空广告、霓虹灯、标语牌、画廊、牌匾、旗幌等)的审批(初审权),制定组织管理广告建设,并认真做好户外广告收费工作。及时处理居民对环境卫生方面的投诉,对违反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的行为和现象进行批评教育或协助上级城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罚。配合有关部门整治“乱摆卖、乱张贴、乱抛垃圾”等六乱现象,及清理卫生死角,加强市政公共设施、道路、绿化管理。抓好辖区各单位、商业门店、工厂等“门前三包”责任落实。督促园林绿化工人做好园林绿化的培育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市场内的收费工作、秩序、环境卫生等工作。
      主  任:王禹新     电话:0451——57194383
      书  记:陈兴教     电话:0451——57193747
      21、林产工业科
      对林业局林产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检查指导,开展林产工业产品“对标达标”等活动,加强行业管理,负责林业局林产工业企业的生产进度,产品完成的数量、质量、消耗等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协调行业内企业之间的关系。
      科   长:何宇清     电话:0451——57194472
      副科长:敖亚彬     电话:0451——57194474
      22、物业管理处(房地产管理、供热管理)
      负责方正林区内的公、私房屋的产权和产籍管理,保护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房屋产权登记;负责房屋测绘工作;负责房屋档案管理,使档案保持完整、准确,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档案及有关资料;负责对房屋的租赁合同审查、登记工作;负责林区范围内的各类房屋他项权利登记工作。
      主  任:刘守忠       电话:0451——57182402
      书  记:王天文       电话:0451——57192401
      23、基建环保局(与设计队合署办公)
      工程质量监督:贯彻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规范、标准;对下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行层级监督和业务指导;组织建设工程质量执法检查;巡查、抽查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调解在建建设工程和保修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纠纷,受理对建设工程质量的投诉;监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活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建设安全监督:贯彻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安全方面的规范、标准,对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林区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对建设工程安全责任主体的建设安全行为实施监督;对下级建设安全监督机构实行层级监督和业务指导;巡查、抽查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林区建设系统企业事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及,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组织、参与建设安全事故处理。负责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与造价管理工作。
      科   长:汤国旺    电话:0451——57194321
      副科长:刘启彦    电话:0451——57196321
      24、广播电视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新闻宣传、广播电视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广播电视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林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站)、转播台、发射台、微波站的设施、工作、技术指标等,定期进行检查、测试和年审;负责开展广播电视宣传工作,对广播电台、电视台(站)播出的电视节目内容进行审查把关;负责审核、上报林区各级台、站的建立、撤销以及广播电视频率和规定发射功率的申报工作,按一地一网的原则建立本行政区域有线电视网络;负责组织实施林区广播电视新技术的开发、研究和推广应用,按着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求,培养专业技术人才;负责林区广播电视网络的建立、改造和维护。严格执行《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和《哈尔滨市有线电视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依照国务院《卫星地面广播电视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负责林区范围内卫星地面广播电视接收设施的生产、进口、销售实行许可证的管理,依据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有线电视服务收费的通知》精神,有线电视收费管理,保障有线电视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有线电视行业的健康发展
      局   长:李广江     电话:0451——57182908
      副局长:张丽洁     电话:0451——57193817
      25、燃气站
      负责方正林区燃气管理和供应工作,执行《黑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保障方正林业地区管道燃气的安全稳定输配、供应和使用,对方正林业地区煤气用户进行管理和服务,负责对辖区内管道煤气用户收费、稽查。对方正林业地区新建、已建房屋(楼)进行煤气安装改造。对方正林业地区新建、改扩建房屋进行审批。
      主  任:孙玉庆     电话:0451——57194414
      书  记:赵德贵     电话:0451——57199414
      26、自来水管理站
      负责高楞地区居民生活用水和各单位生产用水的供应,负责辖区内的供水管网、井、泵等的管护和维修;负责高楞地区各单位和居民用水户的水费收缴工作,并负责辖区内的水政稽查及供水信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主  任:王金刚     电话:0451——57193455
      书  记:徐宝新     电话:0451——57182155
      27、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
      对驻在单位的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及其有关的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监督建立和执行森林资源消长目标责任制,并负责审核有关执行情况的报告;承担派出单位确定的,以及驻在单位委托担负的有关森林资源监督的职责;按季度和年度向派出单位和驻在单位提交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报告。
      主   任:沈  伟      电话:0451——57194471
      副主任:孙  友      电话:0451——57194471
      28、物价局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国家省有关价格法律、法规。承担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重要商品储度和实施特殊情况下价格干预措施方面的有关工作;建立价格监测制度,负责价格动态的监测,预测市场价格走势,提出价格调控及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订并组织价格听证,发布价格公告,建立价格信息网络。指导、监督价格管理工作,处理价格争议。依法组织、指导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工作,健全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依法检查处理价格违法和乱收费案件及各种不正当价格行为,负责价格违法案件的审理和复议,组织指导社会监督工作,推行明码标价制度。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制止价格垄断、低价倾销、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促裁各类价格争议,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负责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开展商品和服务价格认证工作。承办林业局以及上级物价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   长:惠金祥   电话:0451——57194020
      副局长:王晓丽   电话:0451——57194020 
      副局长:徐荣国   电话:0451——57194020
      29、旅游局 (商业科、公园办合署办公)   
      宣传、贯彻有关法律、规章、制度;依法对林区内开展的旅游活动进行行业监督管理;依法对林区内从事旅游活动的企业、法人(经理)、导游人员进行管理;依法对林区内的旅游景区、景点、接待设施的建设和质量等级评定进行管理;依法对林区内旅游安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林区内旅游服务定点单位进行认证和管理;负责制定本林区旅游发展规划,做好旅游资源普查、评估、保护、开发。
      局  长:朴明国     电话:0451——57194043

      商业科  负责全局的商品流通领域商务管理、统计、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林区的生猪屠宰管理及人员培训。负责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林区野生药材资源的管理、保护、开发、繁育工作,履行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职责。负责林区商品流通管理工作、供销社管理和农资管理工作。 
      科  长:徐德春     电话:0451——57193362
 

    公园办  负责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变更、经营、发展等管理;制定公园总体发展规划,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公园内旅游景区景点的审批和各种旅游经营项目的审批管理,负责森林公园内的资源经营和管理;负责公园内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等。

    主  任:王振江     电话:0451——57194505
      30、社会劳动保障局 
       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方针、政策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负责方正林业地区企业职工(包括全民、集体所有制、私营企业、合资企业中方职工、临时工,以下简称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的收缴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经办业务工作;审计基层单位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拨付及使用,缴费工资基数、待遇发放的稽核。
       局   长:李成明    电话:0451——57193683
       副局长:郑岚萍    电话:0451——57182419
       31、科技科(科学技术协会、质量技术监督局合属办公) 
      负责林业局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林业局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林业局新产品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项目的立项、实施的管理工作;负责省科技攻关、引进兄弟单位林业先进技术、科技产业化项目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管理和申报工作;负责林业局新产品的试制(试产)计划的编制、实施工作。围绕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工作中心,传达并组织实施林业科技问题的论证、研讨和考察活动;对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措施提出建议;配合上级科协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开展学术成果评奖的申报工作;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献计献策活动,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向有关部门举荐人才;组织林业科技创新和青少年林业科技教育活动,推广先进林业生产技术,促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开展民间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开展林业科技咨询服务,开展在职林业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和各种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出版林业科技期刊;负责对林业局各专科学会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主   任:王嘉恒     电话:0451——57194407
      副主任:谭玉荣     电话:0451——57194335
      质量技术监督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系统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标准化》、《计量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林区的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编制全林区的质量发展规划,协助落实各种质量奖励制度,开展创名牌、质量兴企等工作。协助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生产许可证、地方准产证及质量认证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全林区的质量监督工作。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和专业质量监督,协助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调节纠纷。负责全林区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宣传、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组织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指导监督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的标准化管理工作。指导企业的标准化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负责全林区的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开展电能表和压力表计量检定工作,组织量值传递。依法对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的单位实施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负责全林区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承办林业局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局    长:关  键   电话:0451——57182233
      32、教育局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教育政策法规,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促进全局教育工作和学校办学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研究制定本局教育规章,并监督执行。研究制定本局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任期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和总结。综合管理本局的初等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协调管理和发展社区教育。具体负责学校工作的督导,开展执法情况和办学水准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工作。对整个教育带有方向性、全局性的问题进行调研,向林业局和上级教育部门提出建议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合理设置学校和办学规模,办好各级各类学校,负责统筹指导招生工作、学籍管理、课程设置、教学实践、质量把关、毕业生升学等工作,规范学校管理。抓好教育教学改革,办好各类学校,不断提高办学效益。全力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打下良好的基础。指导、管理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教育、科技教育和国防教育。综合管理少先队工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工委工作。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完善教研制度,健全教研网络,指导教研活动,提高教研水平,发展教育科研。统筹抓好各类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负责本局教育系统的人事调配,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教师资格、教师职务职称的初审、聘任工作。组织、指导师资培训进修工作。提出局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方案的建议,积极筹措教育经费,管好用好教育经费。负责全局校园整体规划,校舍的基建、维修,教学设备的添置和管理。负责管理国有教育资产,指导学校后勤财务工作,规范局、校两级的财务管理。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区范围内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组织开展语言文字的宣传教育和指导检查工作。负责本局各级各类招生考试的组织工作及录取工作。承办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   长:徐卫平    电话:0451——57194400 
      副局长:李庆彬    电话:0451——57193289
      招生办:庞青燕    电话:0451——57182339
     33、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
      负责方正林业局辖区内的林农机械登记、落户、检验、牌证照核发,负责驾驶员考核、驾驶证核发及审核;负责农机生产交通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
      站  长:董绍林     电话:0451——57182219
      34、供应科
      主要负责方正林业地区的物资管理和和物资供应工作,负责物资供应计划的编制和物资的贮存和管理,负责林业局生产用成品油的计划、供应和管理,负责对林业局生产用炸药的计划、供应和管理工作。
      科  长:高景旭     电话:0451——57194325
      书  记:刘月宪     电话:0451——57194325
      35、党委宣传部(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战线工作部、政工职称办公室、党委理论学习室、记者站、文联合署办公)
    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指导和管理,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全局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负责全局对外和对内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协调意识形态和新闻舆论部门的工作,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负责企业形象、企业产品的广告宣传;负责全局文化和新闻出版工作的规划和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文化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林区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活动的行政管理,负责林区体育工作,对外宣传报导规划和要点,负责全局的思想政治工作系列专业职称评定工作;联系和指导、文联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工作。联系无党派代表人士,落实中央关于发挥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负责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的民族、宗教、侨务和对台工作并履行其相关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人士的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做好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开展海外联谊,联系港、澳、台和华侨华人中的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部   长:沈振铎     电话:0451——57193590
      副部长:刘清江     电话:0451——57194401
      36、工会
      方正林业局工会受方正林业局党委领导,同时接受上级林业工会领导,内设组织部、民主管理部、宣传教育部、经济技术保护部、生活部、女职工部、财务部、经审办、办公室、帮扶中心、职工之家。主要职责是:方正林业局工会在全面履行四项社会职能(维护职能、建设职能、参与职能、教育职能)的同时,强化维护职能,发挥工会的积极作用。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依照《工会法》按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决定,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简称职代会)和其他形式,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会委员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代会决议的执行。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节劳动争议,与林业局行政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代表职工与林业局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协助林业局有关部门做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林业局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积极了解和关心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接受上级工会和经审委员会的审查监督。完成林业局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主   席:陶桂琴     电话:0451——57194536
     副主席:朱士奎     电话:0451——57193217
     副主席:王树东     电话:0451——5719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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