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核发
一、受理条件
(一)在职职工
1、初级工: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工种工作满2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职工;
2、中级工: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工种工作满5年,具有初级工证书3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职工;
3、高级工: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工种工作满10年,具有中级工证书3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职工;
4、技师: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工种满15年,具有高级工证书3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职工;事业单位职工要本单位出具从事晋级工种岗位工作年限证明;
5、高级技师: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连续从事本工种20年以上,具有技师证书5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职工;撰写的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的技术论文一篇,论文内容要与所申报本职业(工种)相符;获得国家科技成果专利奖,并在省内取得一定经济效益者,可破格申报。
(二)非在职职工
非在职职工可自行申报,申报条件从初级工开始,之后每3年可申请晋级培训考试。
二、办理流程
1、职业技能鉴定所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
2、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3、分工种、等级进行鉴定前培训。
4、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试)。
5、考试结束后由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高级技师初评,成绩合格者按行业工种和通用工种分别报国家林业局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鉴定指导中心。
6、经国家和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批评审合格后,由国家林业局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鉴定指导中心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三、承诺办理时限
鉴定实施后20个工作日。
四、结果名称
与申报相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企业(单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审核的确认
一、受理条件
1、各类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年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倍的;
2、创业创新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
3、街道劳务型服务企业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二、办理流程
1、企业(单位)按季将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的缴费情况单独列出,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应附: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登记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2、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三、承诺办理时限
鉴定实施后60个工作日。
四、结果名称
社会保险补贴
五、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认定
一、受理条件
1、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持有营业执照;
3、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管理法律;
4、拥有健全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5、严格执行国家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6、其它规定条件。
二、办理流程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的申请及提供的各项材料(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医疗机构相关资料等)对医疗机构进行审查。
2、审查合格的发给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并向社会公布,供参保人员选择。
三、承诺办理时限
自受理资格申请认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
四、结果名称
定点医疗机构。
五、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劳动能力鉴定
一、受理条件
1、职工发生工伤,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经治疗伤情处于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
2、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原则上应当经过系统治疗和康复治疗一年以上,病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的;
3、自由职业者因病或者非因工受伤丧失劳动能力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其填报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经被鉴定人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后,由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法定监护人直接提出。
二、办理流程
1、参加鉴定人员或其近亲属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来申请;
2、参加鉴定人员提供完整的原始资料;
3、专家根据检查和诊断结果对劳动能力等提出鉴定意见;
4、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
三、承诺办理时限
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四、结果名称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
五、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权限内的工伤认定
一、受理条件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10、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工伤事实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取证;
4、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承办人提出初审意见;
5、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审核意见;
6、局领导审核;
7、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书面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三、承诺办理时限
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
四、结果名称
《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系统工伤认定意见书》
五、结果送达
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