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当前位置:首页 -> 企务 -> 办事服务 -> 面向公众 -> 户籍
夫妻投靠落户
2017-06-05        省公安厅
 双方非农业户口,只要登记结婚,即可到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办理投靠落户(须携带落户申请,结婚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和户籍所在地证明);女方农业户口投靠丈夫(非农业户口)落户,落户人需年满25周岁,结婚满5年;男方农业户口投靠妻子(非农业户口)落户,落户人需年满45周岁,可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投妻落户(须携带落户申请,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和户籍所在地证明)。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ob 体育中国有限ob 体育中国有限公司主办 咨询监督电话:0451-82622425 邮箱:sgzwgk@126.com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66号 黑ICP备:05002205号